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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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從歷史個體的角度出發, 對日本農業協同組合 (以下簡稱農協) 在歷史上存在的意義以及使其發生演變的條件做出具體分析, 建構農協理性的分析框架, 詮釋農協理性的兩個屬性——基層橫向綜合農協的合作屬性與縱向聯合會的壟斷屬性的內涵與關聯。此外, 通過農協20世紀60年代至2000年前后的具體數據得出:在內外部經濟變化的過程中, 日本農協以系統綜合性事業經營的替代方式, 繼承與強化了原本基于東亞社會農戶理性與村社理性的內部化處置外部性風險的機制, 其不單是合作經濟組織, 同時也是在整個農村地域體現國家意志的、經濟社會政治等綜合性的壟斷組織。關鍵詞:農協理性; 合作屬性; 壟斷屬性; 內部化;作者簡介:侯宏偉, 副教授, 研究方向:農民組織化、農村發展;E-mail:houhongwei@htu.edu.cn; 溫鐵軍, 教授, 研究方向:國際農業比較, E-mail:wentj@ruc.edu.cn。;收稿日期:2019-06-13基金:河南省財政專項課題 (豫財科[2017]188號);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 (16BJY099); 中國人民大學“中央高校建設世界一流大學 (學科) 和特色發展引導專項資金” (16XNLG06);河南師范大學博士啟動課題 (qd16138);1 問題的提出——日本農協的多重屬性黃宗智提出:所謂的日韓東亞模式的特點絕對不是純自發性的合作社, 而是來自歷史偶然巧合的由上而下的高度干預性國家農政與后來的民主化的聯結, 其能成功地形成以農民為主體的農協組織并納入幾乎所有農民, 正是因為其原來的制度基礎, 這是中國今天真正需要借鑒、模仿的經驗[1]。對這個說法國內現有農業經濟和農村發展有關研究者幾乎沒有異議。其文獻研究和實際經驗均表明, 農業的家庭經營...